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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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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春豹仔红选矿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人气指数:

福建省永春豹仔红选矿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1)《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2)《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公布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及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2017)94号。

(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19〕8号)、

(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19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19〕17号)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 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福建省永春豹仔红选矿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姚朝阳

企业所在地:永春县下洋镇上姚村

公司情况简介:福建省永春豹仔红选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07年,位于永春县下洋镇上姚村,主要从事铅锌矿选矿行业,设置有选矿厂及配套尾矿库。

建设单位总投资700万元,其选矿规模为10万t/a,2018年产铅锌精矿2435t,其中铅精矿235t,精矿品位62%,锌精矿2200t,精矿品位50%。尾矿库有效库容为41.2万m3,初期坝高18.0m,尾矿堆积坝高度24.0m,总坝高42.0m。

 

 

 

 

3.2 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用途

1

乙硫氮

kg

4122.51

选矿药剂

2

硫酸锌

kg

2061.25

3

硫酸铜

kg

2061.25

4

丁基黄药

kg

4122.51

5

松醇油

kg

3847.68

3.3 产排污情况

(1)选矿废水

选矿厂的选矿废水从生产车间流出后通过水泥浆砌明沟排入厂区西南侧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选矿生产过程,剩余进入尾矿库,经尾矿库处理后排放。

(2)生活污水

建设单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和茶园灌溉。

(3)废气

选矿厂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无组织颗粒物,包括原料铁矿破碎工艺、装卸矿及转运场等产生的粉尘等。这些无组织颗粒物经洒水降尘、边作业边喷水雾等方法抑尘后,产生量较小。

(4)固废

尾矿浆采用分级机分离粗砂后进入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80%的尾矿渣(3.6万t/a)可分离出来,剩下部分不易短时间沉降的细小尾矿颗粒排入尾矿库。

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3.4 风险防控措施

企业已建设完成相关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预案备案编号为350525-2017-008-7),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福建省永春豹仔红选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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